医院规则怪谈【安保篇】
《安保处守则》
1、不许何外来人员从一楼进入医院,请保证一楼大厅入口始终上锁。如果发现大门打开,立即巡查整栋医院,检查所有锁具均完好。如遇外来人员向你询问七楼所在,请无视他,医院根本不存在七楼
2、工作期间必须保证全程穿戴工作制服,不得与患者有肌肤上的接触,不允许遮挡面部以及头部,并携带手电筒,如果有人违反,可直接按“死者处理。
3、平常状况下请务必保证手电筒关闭。
4、每天19:00-6:00的夜班期间,应每隔一小时巡查一次整栋医院,必须检查所有锁具均完好,同时检查走廊上亮灯数应为40盏,如果少于40盏,则立刻返回,不要继续前进,同时联系院长。在得到回复之前,不要再进入此楼层。
5、如果有医生前来请求打造一把锁,请按照《锁具打造章程》对其进行处理,请不要怀疑,这非常有必要
6、如果医生请求处理病人,务必将病人按照“死者”处理方法,送入太平间内。对所有熄灯的房间进行废弃处理,并向院长报告。
7、如遇灯光闪烁的情况,请立刻前往配电室,检查供电情况,必要时,不要吝啬锁的使用。
8、如遇停电,请保持手电筒常亮,立刻前往太平间,检查锁具完好,如果太平间门打开,请进入太平间,从内部关闭太平间门。
9、永远不要违反该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