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3日 玫红
二
今天是值得纪念的日子——至少对我来说是的。我很少写日记,或许这样是不对的,但是我愿意假设“你”正在看“我”的日记。“你”可能认识我,也可能不认识……——但愿你不是“我”罢!我先要说:你好!陌生人。关于今天的事,我们以后再提罢。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不过我们还是先讲讲那之前的事罢!
那是一个月前的事了。我记得,2007年5月13日。那天是金色的。我回忆起来,那天仍泛着太阳初升时的金黄。今天早上煎鸡蛋的时候我放了一块黄油,黄油融化后留下的油汁也是差不多的颜色。
那天,我爱上了她。这样的爱或许会被称作“一见钟情”。我先要声明一下,这绝非、远非“一见钟情”。因为,“一见钟情”可以用在她身上,哪天我走在大街上,或许也可以用在其他什么人身上。如果非要用一个词的话,“命中注定”要好一些——只是这个词也不是很恰切。
我没法想出什么别的词了!我只是知道,我潘瑞梁这辈子若可能爱上一个女人,那一定是爱上了她。——我愿意将我的爱,我的心,我的生命,一切向她全盘托出。而她,将接受。我在这托出与接受中获得永恒的爱,至高的满足。我像是虔诚的教徒,通往天堂的们被撬开的一刻,等待我的是无边无际的金色,宛若金色地狱。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对于这样一个故事,请允许我向你剧透罢: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是我们的爱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