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漫谈(3)
还有一个棕色的档案袋,恐怕其中含了重要文件,打开后才回忆起来里面是我写给那个姑娘的信,先前似乎曾发过“决不打开的誓”,前前后后写过的加起来要有好几十页。那姑娘姓孙,有点儿呆呆的,又有点儿不着调儿,按当今的话讲,须叫做“傻白甜”,我曾经就是喜欢她那份天真烂漫。她是本人的初恋,仅看到她便会心慌,说出话来更是结结巴巴满口胡言,所以我就写信,写一封又一封的信。担心自己写字难看,再请一位练书法的兄弟代我写,我说,他写,结果请他听写的次数太多把他惹毛了。那一封封信我总是托人带给她。送到没且都难说,莫要提她看没看,看了多少了,反正她就给我回了一张纸条,大概内容是说可以做朋友,收到这消息的我欣喜若狂,每天得把这几十字的小纸条看上好几遍,自觉只差最后一步,然而不过是千里之行的第一步罢了,那封信收到后再无下文,她已有了男朋友。
我与那姑娘现已有近十年不曾联系过了,随着时光冲刷,遇到新的人,她已在我心房中完全瓦解遗忘许久了。近来恰巧从朋友那儿得来她的音讯,说她患了抑郁症,无业在家,生活过得不大好。我心上霎时涌上许多繁杂的情感,长叹一声,欲说还休。好在,我的几十封信将那个阳光可爱的姑娘定在了那最美的时刻,我的初恋就在这里,不曾更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