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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论语】学而1.7:贤贤易色(3)

2023-11-23哲学论语儒学 来源:百合文库
附:历代注释精选
【汉学注释】
集解注:易色,言以好色之心好贤则善也。致其身,尽忠节不爱其身也。
皇侃疏:“贤贤易色”作两解,凡人之情莫不好色而不好贤,今若有人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于贤,则此人便是贤于贤者;又云上贤为尊重,下贤为贤人,言若欲尊重此贤人,则当改易其平常之色,更起庄敬之容也。入则事亲,出则事君。子事父母,左右就养无方,是能竭力也。士见危致命,是能致极其身也。然事君虽就养有方,亦宜竭力于君亲。若患难,故宜致身。但亲主家门,非患难之所,故云竭力。臣主捍难御侮,故云致身也。与朋友交接,义主不欺,故云必有信也。
邢昺疏:此章论生知美行之事。“贤贤易色”,上“贤”谓好尚之也;下“贤”谓有德之人。易,改也。色,女人也。女有姿色,男子悦之,故经传之文通谓女人为色。人多好色不好贤者,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贤,则善矣。“事父母能竭其力”者,谓小孝也。言为子事父,虽未能不匮,但竭尽其力,服其勤劳也。“事君,能致其身”者,言为臣事君,虽未能将顺其美,匡救其恶,但致尽忠节,不爱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者,谓与朋友结交,虽不能切磋琢磨,但言约而每有信也。“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者,言人生知行此四事,虽曰未尝从师伏膺学问,然此为人行之美矣,虽学亦不是过,故吾必谓之学矣。

【再读论语】学而1.7:贤贤易色


【宋学注释】
集注:贤人之贤而易其好色之心,好善有诚也。致犹委也。委致其身,谓不有其身也。四者皆人伦之大者,而行之必尽其诚,学求如是而已。故子夏言有能如是之人,苟非生质之美,必其务学之至,虽或以爲未尝爲学,我必谓之已学也。
集注引游氏曰:三代之学,皆所以明人伦也。能是四者,则于人伦厚矣。学之爲道何以加此?子夏以文学名,而其言如此,则古人之所谓学者可知矣。故学而一篇大抵皆在于务本。
集注引吴氏曰:子夏之言其意善矣。然辞气之间抑扬太过,其流之弊,将或至于废学。必若上章夫子之言,然后爲无弊也。
【他论他释】
陈祖范·经咫:贤贤易色,此主夫妇一伦言。易色如所谓情欲之感无介乎容仪,宴私之意不形乎动静。在妇为嫁德不嫁容,在夫为好德非好色也。
论语述何:贤贤者,同德也,易读如『易知则有亲』之易。六经之道,造端乎夫妇。诗桃夭『灼灼其华』,喻色也;『有蕡其实』,喻贤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故首举之。
梁章钜论语集注旁证:集注云『四者皆人伦之大者』,则下文只有事父、事君、交朋友,此句自应属夫妇说。娶妻重德不重色,亦厚人伦之一事也。

【再读论语】学而1.7:贤贤易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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