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论语】学而1.7:贤贤易色
论语·学而1.7:贤贤易色
【原文】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译释】
子夏曰:为夫者能敬妻之贤德而略其色貌,为子者事奉父母能竭尽全力,为臣者服事国君能献出生命,与朋友相交往能做到言而有信。(能做到这四者),虽说未学过礼,我也必说这是知礼。
【释文】
本章与上章的阐述主题相同、语句结构相似,论语编纂者把子夏的这条语录拉过来,是为了加强论证说服力。理解本章还是与上章一样,要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从孝弟至忠信、家庭到社会的推演;二是礼的内在政治原则、道德意识与礼的外在规范、礼仪仪式之间存在的张力。
(一)
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少孔子四十四岁。孔子既没,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
(二)
释“贤贤易色”
历代注释对此有五种解释,一是言以好色之心好贤;二是言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贤;三是言尊贤则当改易其平常之色,起庄敬之容也;四是贤人之贤而易其好色之心;五是专指夫妇一伦言,谓为夫者能敬妻之贤德而略其色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