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许日记》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我叫戚许,今年18岁。已经好久没有写过日记了,还是在百度上面搜了格式才知道开头要怎么表述。但写好开头后......又不是很清楚自己究竟想要表达什么了。
第一次写这种东西还是在初一,幼稚的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安娜。开头都是亲爱的安娜巴拉巴拉......然而现在想起来,总会感到莫名的愚蠢。人们每当触景生情时是会否定自己做过的事吧,我想。
日记对我来说依旧是个隐秘的字眼,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但这个我自认为很隐秘的字眼却在幼时被父母、同学狠狠的践踏。
人总是会对让自己情绪波动很大的事情记忆犹新。幼时记日记的初衷就是想单纯的记录一下初中生活,把自己的喜怒像写小说那样写进日记本上。在那里,我便是主人公,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我而展开。安娜更像是我的一个读者,一个只懂得倾听的读者。
不过,现在看来,当时的这种行为更像是为了适应陌生拘谨的初中新环境而做出的应激反应,一般来说是不会持续太长时间的。大概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我说放弃记录就能丢的掉的原因了。
说到放弃记录,上面有提到是因为外力。这种本该自己了断的事情因为有了外力而变得复杂了许多,就像小鸡破壳一样,旁人的干预只会导致它的死亡不是?
同学的好奇心、父母的控制欲,让年幼的我一度怀疑是不是记日记是我的错。不然,他们为什么会那么的理直气壮?为什么会没有一点愧疚感,反而自认为发现了什么似的妄加揣测,而后再对你进行评判抨击?
说了这么多以前的琐事只是为了警醒以后的自己:保持礼貌,但倒刺要永远都在。
礼貌是我的素养,也正因为礼貌,我看起来很好相处。但好相处并不是好欺负,我还没有无聊到要给任何人伤害我的权利。
就到此为止了,有缘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