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十宗罪》——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
今天重读了《十宗罪》,再一次看到了南大碎尸案。突发奇想有了个思路——万一警方寻找凶手的思路一开始就是错的呢?(欢迎评论区讨论,文明讨论拒绝过激语言。本篇文章阐述的是up主个人见解,并不代表群体)
案子中,凶手把死者尸体解剖,片成肉片后煮熟。警方的解释是:破坏人体组织影响警方侦查,由此警方也根据尸片的手法和猪肉碎来判断,凶手可能是个屠夫一类的职业人士。
警方做出这样的判断,有没有可能是凶手误导的?根据作案手法看出凶手是一个高智商犯罪者,拥有专业级的人体剖解手法和强大的心理素质,那么不排除凶手刻意误导警方的判断——如果是这样,那么凶手的形象应该和屠夫等职业的形象出入较大。比如: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或者活泼开朗的女孩子。分解尸体的另一个作用,有没有可能是——隐藏死者食用过的某些药物?那么那么一些比较柔弱的女孩子完全可以让死者喝下迷药后轻易杀害,然后剖解。已知剖解人体的手法很专业,那么应该是医生或者学医的学生。剖解时间较长,可以重点侦查请过长假且剖解课成绩较好的南大学生,或者死者去过医院里的医生。
单人作案,首先考虑情杀或者校园暴力,如果凶手为女性应重点排查校园暴力等。
这是单人作案的思路。
还有团伙作案,
团伙作案由多人组成,其中有一个长相温和的男生或者女生吸引死者,一名剖解人体手法很好的医生或者学医的学生,一台片肉机或者几个用刀熟练的人。此团体可能因为仇视死者聚集到以此,活动频繁,有秘密的联系方式。
不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
(再次声明,没有侮辱警方的意思,个人见解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