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赋——赠肖战
余近日观一白莲,出于新浪,簇于群虾,甚是有趣。念子赋闲在家已半年有余,遂撰此文,愿与子共赏之。
昔有白莲一株,卓然立于新浪之中。然其发腐臭之味,众人皆避而远之。唯群虾无脑,觉之甚为美丽,终日簇于白莲旁,曰:“此花真乃世间真绝色也。” 凡有人过此莲,虾便曰:“此莲为世间真绝色,君应爱之。”人不爱莲,便觉其有眼无珠。更有恶毒者,公然辱其品行,咒其当死,以不爱此莲为现世第一大罪也。 莲亦以为虾群所喜为傲,愈发猖狂,以为自己乃天下之第一奇花,为万千世人所喜爱。且日日命群虾为其顶礼膜拜,党同伐异。与群虾狼狈为奸,竟欲复古制,建国称帝,实乃可笑至极。
余初识此莲于庚子年二月初五夜。是夜狂风大作,水漫城池。千万人失其家园,流离失所。一时间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无数诗书典籍亦毁于此难。余闻此水为八千虾兵所致,系不爱一咏莲诗篇,乃发此大水,欲绝人类之居所,以示惩戒。 众人方痛心焉,乃自发抵制此莲,拒购此莲相关之物件。群虾见此势,更是颠倒黑白,称众人施暴行于其身,罪该万死。
悲哉!悲哉!群虾不闻世间真绝色,犹如井底之蛙,以一水中腐臭之白莲为至圣至美之物,何其不幸!群虾以不爱此莲为罪,蓄意扰乱市场,毁人家园,何其残暴!群虾以爱此莲为荣,惟愿献之躯体为花下土肥,何其可怜!群虾以他人好意劝说之言语为挑拨离间之恶语,是非不分,何其愚昧!幸此莲不日便发黑腐败,终化作水下之淤泥。虾群分其残肢,四散而走,再无踪迹。众人闻之大喜,皆谓世上大害已除,敲锣打鼓,奔走相告。
白莲本无根系,却当立于新浪之中,与群虾为非作歹,祸害天下。终绝迹于浪涌之间,自食恶果。白莲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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