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死不離五傻佬——Story of Shaw(1)(3)
汤姆王摸着头坐到了座位上,自己刚刚落地甚至还没有出机场就已经被三波女孩给搭讪了。
“消防员果然是性感和安全感的化身啊。”
他给自己的脸上贴金,这句话得到了阿消的点头赞同。
“对了,花狼,你不去猎艳吗?”
雪冰问。
“我喜欢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接受。”
“你知道吗?这个国家有一种职业叫牛郎,一定非常适合你。”
雪冰举起手中原本插在车座椅背的当地新闻杂志,上面是“东夜魔王月见夜,再创业绩辉煌”的新闻。
“要我和这些娘炮比简直是侮辱我。”
花狼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好歹也是威廉大学有机化学/昆虫学双学位。叙拉古海军服役两年(后勤整备),虽然不能和汤姆王比,但是依然浑身上下都是肌肉,而且脑子也比汤姆王锻炼的更好。主动出击指哪打哪是他的宗旨,用宅鬼的话说,就是‘纯爱漫画中一定会被打倒的鬼畜黄毛’。
“切……真不知道像你这种直男是怎么搭讪女孩的。”
“非常简单的,阿消,你的表现在几点了。”
“下午三点十二分——十二分三十秒。”
“巧了,我的表也是三点十二分了。”
……
……
“你在搭讪?”
“不然呢?”
“我还以为是一种可能会导致纵火行为的精神病呢。”
“如果放在漫画中的话这就是搞笑役。”
·
“各位东国的年轻警官们,大家早上好。”
三天的交流学习从讲座开始,汤姆王受到邀请来到讲台上,向底下入职只有两三个月的新人讲解‘纵火对策课’的概念,毕竟他们可是全世界第一个用斧头砍人而不是砍门的消防队。在建立之初曾经受到很大非议。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米诺斯流传下来的神话吧,曾经,人类不被允许使用火,因为火是天神们的宝物,因此人们生活在寒冷且充满饥荒大地上。但是一位善良天神是在是看不下去,他用供奉在圣山的火中点燃了自己,籍此将火带给人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火是神的赠礼。在古代,掌管火焰的人,会被称之为祭祀、长老,受到部落的崇拜……”
(等等,头儿什么时候这么文绉绉了?)
站在投影屏旁边的雪冰发觉不对劲。
(昨天晚上花狼租了一张酒店上网卡,准备当着我们的两个大男人面看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的时候被汤姆王给挤了下来,霸占着电脑抄了一整晚的小学生消防征文。)
宅鬼无奈地摇头。
“纵火犯,是对于火的亵渎,他们——没了?”
汤姆王把稿子翻了一面,正准备切入正文时,发现后面是一片空白。自己拿了四张稿纸,只有一张是有字的。
在五秒钟短暂回想后以及看到了后面越来越浅的墨迹之后,汤姆王明白了——自助打印店的打印机没墨了。
他把求助的目光投向自己站在投影屏旁边的亲友团。
(谁来救个场,花狼?雪冰?你们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脑子应该很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