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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金先生(防弹少年团/金泰亨/甜/短篇)


————时隔许久的一次更新————
第一次遇见金先生是在伦敦喂鸽子,当时只觉得这个男孩子让人说不出的好看,之后便没想太多。
第二次遇见金先生是在加拿大看枫叶,一片落在手心,并没有着急扔掉,而是在阳光下端详着,放进了随身携带的小本里。看着他的侧影,待反应过来时,人已经不见了,但却深深的记在了心里。
第三次遇见金先生是在罗马斗兽场里,那一次的擦肩而过成为了第一次的身体接触,感觉时间都停在了那一秒,就是那一秒知道了,心动的感觉是如此的美妙。
第四次遇见金先生是在北海道看樱花,站在樱花树下,竟分不清哪个是金先生了,甚至觉得金先生比那花更好看,忍不住记录在相机里。
第五次遇见金先生是在回国的飞机上,刚好金先生就坐在隔壁,起飞没多久,就看见金先生拿出了那本存有枫叶的小本在记录着什么,看着金先生的容颜入了迷。直到金先生问了一句,“小姐,请问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才反应过来,“抱歉,因…因为您的脸真的太耀眼了,就忍不住。欧莫!”金先生笑笑,便去卫生间了。也许是因为金先生的起身,夹在小本里的一张照片掉落下来,微微弯腰捡起,发现那竟是自己在伦敦喂鸽子时的照片。照片背面写着“穿着棕色大衣,戴着棕色贝雷帽在喂鸽子的她,抬头就发现了自己心爱的人儿”,刚好金先生回来“对不起先生,您的照片掉出来了,实在对不起。”,金先生说了句没事,就坐下了。
下飞机后,追上金先生,询问照片的事,为什么照片上会是自己,金先生没有说话但递过来那本小本,接过后金先生边离开了我的视线。
回到家后,拿出相机翻到金先生的照片,在画板上画着。画完、洗完澡发现时间还不算太晚,这才记起金先生的小本,一拿出来就看见封面上写着“金泰亨”三个大字,一开始就只是单纯的金先生写的旅行日记。翻过几页后,发现在飞机上掉落的那张照片夹在里面;在往后翻,又是一张照片,是在加拿大看枫叶的自己,后面写着“穿着蓝色毛衣、白裙子的她,这种天穿这么薄不冷吗”;接着又是几页日记,一张照片,那是斗兽场认真观赏的自己,后面写着“穿着黑色卫衣的,白色短裙她,真的不冷吗”;几页后, 又是一张照片,那是在北海道看樱花的自己,后面写着“牛仔外套的她,好像一直在盯着我看呢,心空哒”……
在往后翻,写着“刚起飞没多久小姑娘就一直盯着我看,上完洗手间后看着她拿着我偷拍她的照片,被我发现后那慌张的模样真是让我喜欢的紧,就是不知道我喜欢的小姑娘会不会也喜欢我呢?”一页页仔细看完后,才发现两个人都是傻瓜,一个比一个傻。
因为开着窗,刚好一阵风吹过,将小本吹过几页,发现上面也在一句话“本人如果将小本丢失,请捡到的人联系我,将它还与我,谢谢,电话是………”看见电话号码后立马拨了过去“请问是金泰亨先生吗?您的小本在我手里,请你明天到某某咖啡馆来拿,还有您的小姑娘说,我喜欢你!”
后来便和金先生在一起了,领了证,生了孩子,每天和小公主挣着金先生,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嘻嘻!金先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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