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富贵”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
一个人与生命的友谊,就像雨后的蛛网,交织纵横,催人泪下。漫漫旅途中,绝望存在也不存在。心灵承受了,眼泪流淌了,思维丰富了,信念坚定了,时间,也就老去了。忘了是什么时候读完余华的《活着》,只记得,就像时光开了一道口子,可即便穿过遥远的光束,仍有巨大的,直击灵魂的,海浪翻滚般的震撼向我扑来。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富贵一生的遭遇伴随着人们的憎恶,悲怜与敬佩。余华的文章总是有这样的魔力,就好比心灵的碰撞与思维的分散总是统一的,总是能令人叹息与深思的。如果要概述小说里主人公恰是短暂,实则漫长的人生,那大概得分成三个部分,青年混账时期、中年变形时期、晚年沉淀时期。
作为拥有“人人平等”当代思想的我,特别是以一个女性的视角来看,对于青年时期的主人公,绝对是报有极大的憎恶的。恨不能嚼碎了牙,用唾沫星子给予他最深的咥笑。
逛窑子,赌博,殴打怀孕8个月的妻子,桩桩混账。最后输了家产,气死了爹,逼走了妻,却也报应。后来富贵变成穷人了,过渡到了中年,富公子的生活忽的成了浮烟,在真正成为一个朴实农民的过程中,他经历了很多事,
(具体事件自己找书看哈,真的挺难受的,大概就是这么个流程)
形象也在悄然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遭遇了
母亲去世(在富贵被抓参军的那几年,他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
幼儿失血而亡(医院只着急难产的县长夫人,却看不见献血小孩脸色的苍白)
好友自杀(红卫兵时代的可怕)
女儿难产(小时候发烧没钱治病,女儿成了哑巴,眼看生活就要好起来了……)
妻子病故(最好的家珍,却没有最好的结局,病痛缠身的那些年,偏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烧心😭)
女婿出事(死前那一声“儿”,何其不忍)
外甥死亡(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偏偏是饿字为终)
当他越发学会珍惜,便越发握不住手中的“情”。仿佛人世间所有的悲,全都一骨碌的倒在了这个人身上。可是他从未放弃,他一直都在努力的生活,一直拼命的想活下去,仅仅是活着,以一个小人物的悲哀抵抗一个大时代的灰暗。也许小说中最让人震撼的,大概就是他活着的意志了。
他的意志是爱,所以力量无穷。富贵经历了变故,所以懂得了爱,也奉献了爱。
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富贵的老牛,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这些,都变成了他活着的意志,直到晚年。当所有色彩都沉淀了下来,于他而言,生活的颜色依然是浓重的,心中的意志依然是炽热的。他会笑着说:
“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
在小说的最后,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这大概便是他所有的爱,所有的意志。毕竟哇,有时候,死亡不是失去生命,也许只是走出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