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明唐】“不就谈个恋爱嘛,干嘛那么矫揉造作的,过家家呢?”
西北大漠里老住着一群混混似的人,他们每天也不做的别的,就帮忙拉拉商队的车或是做做护镖似的活,而在这群人中夹杂着一个穿着尤为明显的人,白衣红绳,大家都叫他陆仄。当然更多时候喊他“呆子”就成,因为他干活也好,休息也好,都是一副愣头愣脑的样子。只要一喊呆子,那人必回回头应你,久而久之的,陆仄自己都快要忘记自己到底叫什么了。
谈起陆仄回到这儿已经有一年多了,时间不长,但在这儿混着比继续呆在中原好太多了,他不用去想那些凡事的苦恼,情仇恩怨也不会主动赖上门,取而代之的是每天干着枯燥的活,赚几个钱去和朋友老赖喝喝酒,然后一睹绝色舞伎的舞姿,真是乐趣足足的。
问起陆仄以前到底干过什么,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去中原干什么了。别人也许会好奇,问他中原咋滴,哪好玩,他就给别人一个劲的说那些不好玩之类的词眼,弄的别人还以为中原有多糟糕呢,哪都没劲似的。
直到有天陆仄干活的时候,一块好生亮泽的墨色玉佩掉了出来,掉进了脚下的沙子里头,格外明显,若不是后面的伙计喊他捡起来,他差点都丢了它。
一个伙计倒是好奇得很,赶忙放下手里装着鲜果的担子,又往自己裤腿上抹了抹手心的汗就凑了过去。
“啥玩意啊这?倒挺好看的。”
陆仄见他过来赶紧捂住了玉佩,跟个宝儿似的,不过确实是宝,那成色的墨玉值不少钱呢。
“不给看,不给看的。”他一把推开了那伙计,把玉塞进了自己的袖口兜里,然后又摸了摸那,确定不掉了才松了口气,回头对那骂骂嚷嚷的伙计说:“破玉一块,我捡的,下次给你也捡捡,捡着玩。”
语罢,那伙计才不出声,继续提着担子干活去了。
那天里的陆仄忽然变的很激动,回到破屋里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干巴眼半天也没有睡着,他便把玉从胸前掏出来,啧啧嘴:“这破玩意改天就丢了它。”然后又掏出了今天干活时顺手花了一串钱才买回来的手绢,他打算把它包了起来,但乍一眼,他觉得青色的手绢和这玉很配,又多看了几眼,然后小声喃喃:“改天买个穗子吧……好看呢……”
陆仄看了它好久,这才包了起来,等他包完,他又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似的,浑身哪都舒服就眼睛里酸不拉几的,然后他觉得自己盘坐的大腿上有些许热热的感觉,他一摸脸蛋,这才发现,自己哭了。
“妈的,老子怎么又哭了……”他忽然抱怨起来,然后扭过头去,手僵在那里也不愿意擦眼泪。
要说“又”字,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呢,陆仄只记得是好久好久的事情了,因为一个人,那个人是谁呢,陆仄不想想他,每次想他都会骂骂咧咧的说他,和仇人一样的。
陆仄挺讨厌哭的,一哭他就会忍不住大声呼吸去抑制眼泪,然后眼泪会很不听话,更加变本加厉地掉下来,然后半张着嘴总是会跟卡着什么石子似地欲言又止,他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但知道那句子他憋了一年多还没说出来。
“妈的,垃圾唐聿,我想你了。”
(半夜想一个人了,知道当下结局是无缘,相识便知足。)
(娱乐封面,与内容无关联/杂文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