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能否告赢b站
告知函称,这些内容的制作、上传、散布、转载传播者已经侵犯了蔡徐坤的名誉权、肖像权、表演权等,甚至部分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蔡徐坤工作室责令B站立即删除上述侵权内容、断开链接,并确保之后在网站上不会再出现任何侵犯蔡徐坤权利的内容。
个人觉得其实律师告知函并不应该将被告对象设立至b站上。而应针对那些有损蔡徐坤的名誉权、肖像权以及人格权的up主。b站只是一个提供视屏创作、观看以及分享的平台。b站并不是主观的对蔡徐坤进行侵权。审核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才会造成这种结局。各大up主的确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情况(以前根本没有人会这么认真)真是好笑。
各位bilibili会员们怎么看呢?
蔡徐坤能告赢b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