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弹少年团/金硕珍】流浪者(微虐 生贺)
我曾经遇到过一位行者,他穿着洗的发白的牛仔裤,穿着白T恤,永远背着一个褐色的背包。我不大想喊他流浪者,尽管他满身风尘,温柔又疲惫。
他弹吉他的样子很温柔,像个落魄的王子。夜深了地铁站里没什么人。我应酬了一天酒劲上来干脆蹲在他的摊子前掏口袋,一股脑儿的把皱皱巴巴的纸币往他吉他盒里扔。
我自认为我是有一点点失态,但是他说其实我那天哭的很难看,稀里哗啦的脸上的妆花了一片。真抱歉第一次见面就这么不美丽。
他去过很多地方,在冰天雪地里睡过冰屋,也在三亚的海边晒过太阳。他说他曾经把一双小牛皮的登山靴生生磨破了底然后埋在了沙漠里。他说:“我叫金硕珍,很高兴认识你。”
他笑的很好看,明明只是个落魄青年,却让我生出一种想要靠近又不敢靠近的自卑感来。
我是个世俗的人,真的。我喷着廉价的香水穿着不舒服的正装陪着那些油腻的成功人士喝酒,像个陪笑的,还笑的咬牙切齿。就为了每个月那点微薄的工资。
照例深夜下班,地铁从东到西,金硕珍还是弹着他吉他,有种不落凡尘的味道。
我可能是又蹲在金硕珍的摊子前哭了,不然他干嘛要虚搂着我的脑袋一下下轻拍着我的背呢,这个动作,像极了一个温情的拥抱。
我们做过所有情侣该做的那些甜腻又俗套的事,牵手爬山等一夜的日出。把大头贴贴在奶茶店的墙上还傻兮兮的写上两个人的名字,真的好傻啊。金硕珍还捧着我的脸说他喜欢我。
我当然知道他喜欢我,可是我还知道这种喜欢不足以让他停下脚步。沿途的风景再美驻足久了也要赶路。
所以金硕珍要走我没有挽留。我美其名曰和平分手。金硕珍提前收拾好了行李,又在天蒙蒙亮的时候给我做了早餐,他轻手轻脚的不想吵醒我。可我知道他握着门把手沉默了很久,他走的时候戴的围巾还是我织的。
我还是不断的应酬喝酒,有时候会思考我踩着高跟鞋为生计奔走的时候他在那里呢?我错了,他就是个流浪者,像没有根的浮萍一样。
我是有一点难过,可是不重要了
故事真的太简单了
只不过是他来了,然后他走了
end
很抱歉把珍哥的生贺写的这么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