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少女中二文学共赏(x)(2)
(三)清晨
清晨涤荡的是黑夜的污垢,洗刷的是灾后的狼狈。于是清晨总是最为精力丰沛,向着冉冉骄阳幻想自己是个以梦为马的诗人。既然如此便要让诗歌“以太阳必将胜利”。我以为我是诗人,为了将我与同一条道路上的赴死烈士与哗众小丑区分开来,我必须有足够的资本予以自证。虽说拨云见雾,我终于看见了城市背后的远方,可是我又怎么知道远方是什么样子?历史的长河上上有无数的夸父前赴后继扑向太阳,而我还奔跑在路上。我只能阅读,阅读每一次日升日落,昼夜晨昏。
该怎么说,这个世界实在有太多我不懂的东西了。惩罚与救赎,平凡的日常不曾体味,但是我仍旧记得《罪与罚》里斯维德里加洛夫那声干脆利落的枪响。乌托邦似乎离现实生活过分遥远,但《1984》里最后所谓“战胜了自己”的温斯顿也能让人在和平岁月里不寒而栗。又比如生活从来风浪,现实里虽然没有浪矢爷爷的杂货店,可我们仍然能从《解忧杂货店》里感受到一丝人间的温度。你看阅读的意义正是如此,我太渺小,世界太伟大。即使从清晨开始奔跑,也没有办法做一个悲壮的英雄梅洛斯。或许换一张方式,从清晨开始,从一本书的封皮开始,我便可以静默而安稳地游走,灵魂伴随太阳,飞向一切方向。而我降落的那个时刻,便是日落之时,最后一道光辉收起的瞬间。
(四)黄昏
“终于结束了吗?”
所谓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大概就是如此,黄昏是一种收纳的过程,它把人间的光辉悉数卷起,像给地毯翻个面似的,露出背面的夜色来。而它的功力有些过于可怕,连人们白天里的精神气也一并吸去了。此刻的世界昏昏欲睡,可图书馆里的时间却仿佛凝固了似的,不曾移动半分。在这里,时间是精神的,人是求知的,许许多多事物都是有魔力而不自知的。越是呆得久了,这种感觉就越是强烈。书脊上的编码其实藏着许多秘密,你会知道的,虽然它们不会说话,可是你总会知道的。文学的I,经管的F,全是记号,全是语言。如果你是它们的朋友就会感到如此亲密,一个个书本都和有了生命似的,不等你去找它,它们就自来找你了。书架的作用不是让你因迷路而手无足措,而是要验证你是否对它们真诚。所以你是否愿意做个图书馆的密友呢?像我一样。
不过这么说大概也有不妥,毕竟因为工作原因常常呆在图书馆里也有些取巧的味道。说白了时薪不过两次城际的价钱,可是换来的经验大概确实是我所梦寐的。一眼扫过书的名字,是初遇,是拘谨,是悄然心动。抚过书的书脊,是爱护,是相识,是互相依偎。翻开书的封皮,是钟情,是相知,是生死与共。我也曾为美丽的他们一个个地掸去身上的灰尘,洗去铅华褪去岁月的皮壳,所有人还是年轻的样子。不过大概不会老去的慈母是可怕的,不会泛黄的书本也是令人生惧的。既然所有的一切都会老去,连这一天天的也要迎来老去的黄昏,那么选择爱一些不容易腐朽的事物去尽情地爱吧。我由衷感谢印刷术出现于这世界上,让文字得以长命百岁。不管蒙灰多少层,内里的精神从未改变。从这个意义上说,爱一本书,大概要比爱一个人要容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