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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点后的炸鸡

认识李昇勋,是她19岁那年的冬天。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看他坐在老旧的红色皮质沙发的角落,一手拿着话筒,一手握着酒瓶,左右臂弯下还圈着穿得暴露的女孩。唱着她从未听过的摇滚,她说她不喜欢摇滚,她嫌摇滚歌手大多都留着玩世不恭的长发或穿着老气横秋的皮夹克。
参加聚会的那天,她把头发随意的高高扎起,穿了毛衣和百褶裙,在一群豹纹,皮夹克里显得格格不入。
那年李昇勋26岁,家道中落,他的父母为了还债变卖掉所有的房产,一家人租住在破旧的老式楼房里。他那些有钱的兄弟在一夜之间杳无音信,无可奈何,他穿着早已过时的名牌外套天天为一家炸鸡店送外卖。
那天晚上,她没唱一首歌,也没说一句话,只是自顾自的端起酒杯,一杯杯的喝下去。她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一年,高考失利,让她只够呆在一所挂名的野鸡大学,父母每月月初打来生活费时,问她些不痛不痒的问题,而后,也不再过问。
“嘿,有人告诉你,你的嘴长得很好看吗?尽管你今晚没开过口,但我相信你的声音很好听。”
于是,李昇勋听到了她的声音,轻柔甜美,带一点点尾音,那种感觉像是掉入了海里,却有一双温暖的手抓住你一般。
“还真的第一次听见的话。”
她拿起倒满酒的酒杯,礼貌性地碰了碰李昇勋的杯子,然后一口闷了进去。
“想见我的话,就叫xx炸鸡店吧。”
他留下一句话,接着又继续跟皮夹克们喝酒,唱歌,聊一些他以前触手可得,可现在只能想象的东西。
“学生,有一份你的外卖。”
“大叔,我没有点外卖啊,是不是搞错了。”
“xx炸鸡店,写着你的名字。”
她接过门卫大叔递给她的炸鸡,掏出手机,拨通李昇勋聚会那天固执地存在她手机里的号码。
“Hi,炸鸡收到了?”
“为什么给我送炸鸡。”
“就当那晚你让我听到你声音的谢礼。”
她还没来得及继续说下去,就听到电话的那头传来吆喝声,随即就传来电话挂断的嘟嘟声。
此后,每天晚上自习过后,她都能收到一份炸鸡外卖,当然,李昇勋每天也能拿各种各样荒唐的理由搪塞她。
“订单打错啦。”
“店里大酬宾。”
“因为今晚有星星。”
“……”
“大叔,今晚没有我的外卖吗?”
大叔坐在狭小的门卫室,用昏黄的灯光凑合着看着一份报纸,听见她的声音,抬起头,对着她摇了摇头。
她突然感到有些失落,她好像有些离不开他的xx炸鸡店的外卖和他每天胡乱编造的理由了,说实话,当她在聚会上第一次见到李昇勋时,她便有些心动,她不喜欢老气横秋的皮夹克,却意外的觉得李昇勋穿着皮夹克格外慵懒帅气。
“嘿,在等我的外卖吗?”
李昇勋站在她前方不远处的路灯下,依旧穿着她第一次见他的那件皮夹克,手里提了一袋炸鸡,对她挥挥手。
她冲了过去,猛地扑进李昇勋的怀里,一种满足感和安全感立刻包围了她。
李昇勋也没有挣开她,由着她静静地抱着,看着她满脸通红的松开手,退后了好几步,然后他走进了她,俯下身,对着她的耳朵说。
“我可以用炸鸡换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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