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堂】致先生
看过很久前我的一个短篇《杀手》的小伙伴,应该能看懂这篇文章。前文指路:【良堂】杀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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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堂】致先生
先生,我在这儿盘下一家破旧的店,取名叫一壶酒馆。
您教我的酿酒功夫我已学会七八成,虽比不上您精湛,可唬一唬这些往来的粗人许是也够用了吧。我在这儿等您,也不知什么时候才会有您的消息。
先生,今日是我在一壶酒馆的第一天。
这儿临近边关,与沙漠接壤,往来的客商很多,许会带来一些关于您的消息。听闻沙漠里寸草不生,虽然荒芜却自有它渺无人烟的美,若让我寻到您了,我们便去沙漠瞧瞧吧?
先生,今日是我在一壶酒馆的第九天。
我早早的就把酒馆关了门,站在阁楼上往外看,能看见沙漠的落日,如同被胭脂染过般的层层红霞,就挂在天边,像极了那日绽放在院落里的烟花。我饮着自己酿的桃花醉,总觉得少了些您的味道,它太涩了,涩的我眼睛发酸。
先生,今日是我在一壶酒馆的第十六天。
酒馆里有一位客商,已经住了许多天。他喜穿白衫爱好饮酒,我在柜台里瞧了他几日,总觉得他身上有您的模样。他说我酿的桃花醉极香,愿出重金买上一盏,我没答应。您说这酒您只酿给最爱的人喝,我又何尝不是呢。
先生,今日是我在一壶酒馆的第二十三天。
我听闻昨儿夜里,沙漠起了大风,一支连夜赶路的商队被埋在黄沙里,清晨大风骤歇后,众人才从黄沙中找到了他们的尸体。这片沙漠很美,也危险的骇人。
先生,今日是我在一壶酒馆的第三十天。
早晨我起床,一只鸽子落在窗前,白色的羽毛就同您爱穿的长衫一般,母亲又在催我回家了。在一壶酒馆落脚不过一个多月,这儿已经来过十只信鸽了,偏偏没有一只是关于您的消息。
先
生,我
很想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