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历史系列:日本人民共和国之政府结构
东日本的政府主要由日本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日本中央人民政府、日本中央人民裁判所(法院)、日本中央人民检察院这四部分组成。
日本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是日本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主要职能为制定,修改********并颁布法律。讨论并决定国家发展目标与经济计划。确定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裁判所,中央人民检察院,中央人民军事委员会的工作原则;选举和罢免国家高级领导人(比如国家主席,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央人民政府总理,中央人民裁判所总裁判长,中央人民检察院总检察长,中央人民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批准国家的国际条约与其它国际法方面的条约;拥有宣战与议和的权力;决定国家行政区域划分的权力。
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为日常处理议会工作的机构,拥有法律解释权和一部分的人事权。常委会成员通常为各党派高层担任,而委员长为最高人民议会选举出来,但通常为执政党高层当选。
最高人民议会共设有611个议席,其中就包括约为50个到60个常委会委员(因为每届人民议会常委会的人数是不一样的,但都在60个到70个左右)每届人民议会为五年。
日本人民共和国实行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模式。执政党为日共,参政党为社会党,民主党,劳农党,统一党。
日本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人民政府总理为政府首脑,中央人民政府秘书厅为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
除了秘书厅,中央人民政府由以下部门组成,分别是:
内务省
司法省
外务省
财务省
人民防卫省
公安省
文化教育省
农林水产省
交通运输省
国土资源省
建设省
工业省
商务省
科学技术省
厚生劳动省
环境保护省
日本统一委员会
日本中央人民银行
日本中央人民裁判所,日本中央人民检察院为日本人民共和国最高司法机关。其中中央人民裁判所为审判机构,中央人民检察院为检察机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