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畜
峰鬻肉于市,一老者劝峰:“猎畜而损德,不值也,迷途知返也,未之睌也。若不悔改,死状难堪,为山野孤魂也。”
峰不以为然,老者遂去。
次日,适天大雨,初歇,峰持枪携食入山林欲猎。之一岑,中皆栭树,无杂木。峰以其有畜堪猎,入之。
既入,不见光,晦暗阴湿,然举头观天,日斯在上矣。峰以为异,更入,见兔甚多,兔之奔迅疾也,不可逮。峰数逐之,不可得,无奈,以枪射之,不得。复屏息而射,亦不得,遂弹尽,还。
既归,不甘,携子弹数,带猎网火把,复往小岑。视之,中皆梧桐,无杂木。入之,四下通明,有数狐狸,其速亦迅疾,不可逮。峰躲入两石之间,侍之,适一狐过,射之,未中。狐转头视峰,狐不动,悠然。峰以为怪,复射之,狐仍不动,弹未中。峰盖奇,数弹连射,弹尽乃中。孤嘶鸣一声,甚凄厉。狐之后腿断,然无血,奔走欲亡。
峰追之,渐近,伸手欲捉之,然狐忽而远,不得。于是峰益欲追之,复近,伸手欲逮,狐忽而又远,以此数次,峰终不能得。
时天色将暗,峰明知不可得,偏益欲得,乃抖擞全力以追之。狐之速迅疾,毫无疲意。
忽而入一坟地,道宽而覆草,狐仍奔。峰顾四周,皆坟也,悉数之,共四十有四座也。且坟头皆向道,碑中有符,非字,不知其意也。
狐忽转,面朝峰,狰狞,峰怖之。狐渐大,不,倾刻,狐有峰之大,以爪牙击峰。峰以火把博之,火把灭。狐之击益猛,伤峰之左股。峰痛不能移,狐复击之,峰视其左股,左腿断,血肉淋漓。峰自以为将死,然狐不见,不知其踪,火把复亮。峰以为怪,视其腿,完好无缺,运动自如。顾四周,无坟,四下开阔,风清月明。
峰疑其为梦,解裤视腿,则左腿有绿光,甚恐,沿路跌撞而归。
次日,峰召父老乡亲,宴之,峰曰:“愿众亲终生勿猎!”众人笑之,以为怪。
是日夜,乡人见其房内有绿光,甚亮。次日,峰不见。四下寻而不见其踪。皆以其复入山而猎,然数日不归。乡人恐,于是寻峰,入一岑,中有栭与梧桐,无杂树,复入,有一坟地。悉数之,共四十有五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