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鸟(10)
第二年表姐便和柳烟烟分开了,她孤身一人来了A市。一开始在一家服装店工作,一年半后,原来的老板不想再经营了,表姐就东拼西凑地借钱将店盘了下来。那栋楼是巧英姐家的产业的,她不过是一个租客。开始的时候很难,多亏了巧英姐的照顾,不然真的很难坚持下去。
“那年深秋,一个叫陈国文的男生再闯入了我的心。他总是来我的店里逛游,起先我以为他是为女朋友挑衣服,后来才知道他居然喜欢上了我。我怕了,我不愿意在将心交出来了,可他是那般温柔,慢慢将我冰封的心融化了。我们开始约会,像正常的恋人一般吃饭看电影,他还在读书,但已经像个小大人般承担着我们的责任,考虑着我们的未来……”
“或许这便是命吧,我爱他,爱到不愿意保留自己的最后一点尊严。那天我告诉了陈国文自己那段不堪的经历,我只敢在电话里讲,怕看着他眼睛时会失去勇气。几天后,我们还是分手了,他说他没法接受我这段肮脏的过往……”
表姐笑得那般凄怆,我虽然还没感受过爱情,但我明白这种被抛弃的痛苦,一个女人付出感情却无法收获时的悲痛。表姐在那之后变了,她时常沉迷醉酒,成了酒吧舞厅这些地方的常客,有时候甚至彻夜不归。她守着自己的身子,却放纵着灵魂。
三天后我终于要离开了,表姐将我送到车站,她一袭长裙飘舞,甜甜地笑着,似乎把一切都忘了。她说自己蛮想回叶城去看看的,毕竟那里是养她的故土,只是不愿意这么早被逼着做别人的新娘。
我们相拥分别,我坐到大巴上朝她挥手道别。她还在笑,还是那么的迷人,我心中空荡荡的,看一个人的命比过自己的生活还容易悲伤。
……
这会儿夜已经很深了,而我却越来越清醒,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我这些年在写作的路上越走越远,我终究没有成为一个作家,甚至连“写家”都算不上,我只是利益的“御用”文字搬用堆砌机器。我在《白鸟》里便是写了自己那年在A市的见闻,我原本以为这部揣着本心和自由的文章可以给自我一点安慰,可还是让人失望了。我本着“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理念将表姐剔除在外,我担心她平凡的身躯会让我的大作落于俗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