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喜欢《宠魅》
我初次接触小说是在初一,至今也有六七年了吧,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当要属《宠魅》了。
《宠魅》是一部首发并连载在起点中文网的玄幻小说,作者是鱼的天空。讲述从小就就被魂宠叛逃的主人公楚暮成长在通过召唤魂宠战斗的异界大陆的故事。
它五百多万字,具体的好像是5543875吧。我可没有一个一个数,这个数据是从网上找的。
不说这个,我看《宠魅》看了要有七八遍了。每次看不腻,每次看都有新的收获。
这……是喜欢吧?
不懂,这东西和爱情一样难懂,什么是喜欢,到什么程度才是喜欢?
唔,总感觉这种问题伤脑子。只要自己觉得喜欢不就好了嘛!
才不是不知道到底喜欢什么才这样说呢!
真的,我知道我喜欢《宠魅》其中的什么,我喜欢的是主角和他的契约魂宠那种感情以及主角那坚持不懈的意志。
可能觉得自己孤独吧!看到主角那和魂宠中的那种感情,很向往很向往。
对了,虽然我在前面说了《宠魅》是玄幻小说,但你们一看名字就以为是言情吧?
哈哈,我觉得鱼大当初失误的一点就是这个名字实在是让人觉得是言情了。
唔,非常推荐给你们看,我保证,你们看完也会非常喜欢它的。
稍稍地剧透一下,《宠魅》的结局是比较悲观的,不过这也是鱼大的高明之处吧!
唉,突然想起来,鱼大在写完这本之后就被家人因颈椎病强制一段时间不能写了,也不知道现在他怎么样了,愿他被世界温柔以待。
还有,因为它这个故事很悲剧,所以我以前还写了一个它的结局续集,不过因为那时候水平有限(现在也不高),所以很不好也就没发出来。
我喜欢《宠魅》,永远永远,喜欢的东西可能多,但不会少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