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权利读后感细选(7)
2022-08-21 来源:百合文库
愚以为,很多的商榷存在误读,是误会大于分歧的典范。比如刘建明教授和张勇锋老师的“首创”争议,两人一个关注“原理”一个强调“理论”,原理和理论当然是不一样的东西,张在批评刘时简单等同了。这就是误会之一:概念和对象的模糊。再比如,“太讲逻辑”。有人说,讲逻辑不是很好嘛?比如李彬教授讲新闻研究要讲“无用之用”,其本意在于呼吁大家不要以功利之心考察新闻研究,有时候看似没用确是最有用的。不过王瑞棠博士就回应商榷,其中第一部分就纠缠形式逻辑,认为李彬教授的反驳新闻功利,用的标准还是“有用无用”,本质是用实用来反驳实用,不能接受。当然,你如果一定咬文嚼字,这样的反驳对不对?有点道理的,但显然是曲解原文意义了。另外还有一个就是研究范式的区分,这个不用多解释,拉扎斯菲尔德当年与阿多诺的合作失败,早就成了传播学的一个公案,这是本体论、方法论、价值论等层面的区隔,有碰撞很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