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记准则解读读后感集锦(20)
2022-08-12 来源:百合文库
所谓“自由选择”原则,是指允许小企业在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前提下,自行确定执行本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所谓“单项标准”原则,是指小企业只能在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中选择其一并且是完整的规定,不能在两套标准中选择性执行其中的部分规定。所谓“一以贯之”原则,是指小企业无论选择执行本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都必须各期保持一致,一直执行下去,不得随意变换。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准则根据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小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可能涉及的各类和各项业务,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职工薪酬,债务重组,或有事项,收入,建造合同,政府补助,借款费用,所得税,外币折算,租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金融工具列报等,小企业可能不会遇到的业务未作规定,如资产减值、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企业合并、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石油天然气开采、合并财务报表、每股收益、分部报告等。
为了保证本准则的稳定性,同时解决小企业的实际问题,本准则规定,小企业一旦发生了本准则未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允许小企业参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这项规定实质上体现了“单项标准”执行原则的要求。在应用本原则时,需要
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同一项交易规定了不同的会计政策,小企业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比如,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中都有规定,但是,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因为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了权益法,就突破本准则的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也不得因为本准则只规定了成本法,就突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所有长期股权投资都采用成本法。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准则根据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小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可能涉及的各类和各项业务,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职工薪酬,债务重组,或有事项,收入,建造合同,政府补助,借款费用,所得税,外币折算,租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金融工具列报等,小企业可能不会遇到的业务未作规定,如资产减值、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企业合并、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石油天然气开采、合并财务报表、每股收益、分部报告等。
为了保证本准则的稳定性,同时解决小企业的实际问题,本准则规定,小企业一旦发生了本准则未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允许小企业参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这项规定实质上体现了“单项标准”执行原则的要求。在应用本原则时,需要
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同一项交易规定了不同的会计政策,小企业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比如,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中都有规定,但是,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因为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了权益法,就突破本准则的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也不得因为本准则只规定了成本法,就突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所有长期股权投资都采用成本法。